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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 时间:2023-11-28 10:01:15浏览次数:

当前,对于处于经营期间的企业来说,为了依法、合规纳税,合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很多企业都对税收优惠政策格外关注。而增值税作为企业应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有关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尤其受到企业重视。那么,2023年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4、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公告2023年第42号
6、研发机构采购设备
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7、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8、退役士兵创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9、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以上是对2023年增值税优惠政策介绍。有对此不了解的企业,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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