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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也能单独转让?

来源:鼎泰财务 时间:2024-11-18 17:31:36浏览次数:17次

01

 
 

适用范围

名称转让方应是已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或被吊销主体以及分支机构不适用名称转让),受让方应是已登记的同类型经营主体。

注意:有8种企业名称是禁止转让情形

    (1)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的;

    (2)经授权取得,但授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

    (3)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4)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的;

    (5)正在名称争议程序中、正在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

    (6)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7)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图片

图片来源:爱设计

 

02

 
 

转让流程

  第一步   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步   转让方依法向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

  第三步   转让方完成登记后,受让方向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依法注册登记转让主体名称

  第四步   受让方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转让主体名称登记,并将名称转让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注意:如果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依法办理登记。

*  不同区域企业名称转让的要求和方式略有不同,以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私信,让专业的人来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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