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每年进行年审的,只需要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年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进行年报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红盾网,点击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填报;
2、选择企业年度报告;
3、填写用户名(注册号或信用代码号)、填写密码(不知道密码的点击找回密码);
4、进入到填报界面,选择要年报的年份;
5、进入到填写数据界面,依法点开左边的: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资产状况信息、党建信息,把相关信息填写在右边,填好后,点提交;
6、提交后,等待1-2天,再进入到年报界面,年报管理的状态如果显示:已公示,则表示年报成功了,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办理完成了。
工商年检介绍
为了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工商年检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业[2007]33号)要求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有关规定,内资企业及外资代表处、个体工商户均参加年度工商年检审核。
企业年检流程
一、网上年检申报时间: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网上年检参检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11年度逾期年检的企业须先补办年检,再申报2012年度网上年检;2011年度年检尚未办理复核手续的企业须先补办复核手续,再申报2012年度网上年检。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链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申报。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
1、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开始,不需要以前的那种“验照年检”,改为“年报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
2、年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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